多元差異與共同空間的使用
林芳玫/新聞系教授

政大先後有兩對男女學生因為 在男生宿舍的浴室共浴而被校方 處分。在這個事件裡,校方並未 以道德觀點作為處分的理由,而 是強調「場地不對」。換言之, 男女共浴這個行為本身未必不好 ,但是這是大家共同使用的公共 空間,在宿舍共浴顯然妨礙了其 他同學的權利與安寧。

這個事件中校方並未搬出「有 辱校風」之類的說詞,這是個可 喜的現象。這次事件所凸顯的問 題應該是:在學生的行為、價值 觀、生活方式日趨多元的情形下 ,大家如何尊重跛此的差異來使 用共同空間?如果狹隘的將此事 看作「男女之事」,就會造成這 個奇怪的現象:男女共浴不可以 ,男生與男生共浴、或是女生與 女生共浴反而沒有違反規定。

不管是男女共浴,還是同性共 浴,其實都不是問題。問題是使 用空間時是否妨礙到別人。把朋 友帶回宿舍過夜、深夜時音樂開 的很大聲、在浴室洗頭後留下一 堆掉在地上的頭髮、用完廁所不 沖水...這些不好的習慣都給 別人帶來不便與困擾。

據說大學生在宿舍房間發生性 行為已是司空見慣。我們目前所 需要的,與其說是性行為的道德 規範,不如說是使用空間所需的 禮儀與品味。目前的宿舍尚未做 到一人一間房。在多人共用房間 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所製造的 聲音與氣味,多半會令人不悅。

大學生在追求情慾開展之餘, 還是應多替室友著想一下,不要 把自己的歡愉建立在別人的尷尬 與不便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