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學費加收電腦實習費
依照各系所使用頻率 分別訂定三百至及五百元之收費標準

【記者韓聖光報導】 學校於本學年度起,依據教育部命令開始對全校學生收取電腦實習費用。

依照學校公告,一年級新生及研究生每學期收費五百元;理學院、傳院、資管系、地政系、科管所、圖資所二三四年級學生每學期收費五百元,其它院所系二三四年級的學生每學期收費三百元。

以上收費的差別,是學校參考各學院的資訊設備可能使用頻率而訂下的標準。

學生所繳交的電腦實習費中,不僅包括整合課程及各系所之電腦實習課程的課程費用,也包括電算中心、圖書管系統的硬體及主機的更新和軟體的添購,以及學校行政系統的更新。此外,宿舍的光纖網路系統的使用費用也包括在內。所以祕書室魏淑卿說:「由於電腦實習費的名稱涵義太過狹窄,將來似應改名為資訊設備費。」

在八十五學年度中,學校已經開始改善資訊設備,如:電算中心及圖書管系統的設備更新、宿舍網路系統光纖化等,以便利學生使用學校的資訊設備;此外,行政系統的革新也使得學校在處理學生相關事務時更有效率。而在八十七會計年度中,學校預計要再支出七千四百萬元繼續改進資訊設備。

事實上,全校學生所交的電腦實習費的總合尚不足一千萬元,故學校希望學生在享受權利之下也要盡到義務。

由於教育政策近年來趨向平衡公私立學校的差距,私立大學會獲得越來越多的教育經費補助,而且高等教育的資金也被削減以利於國中小學教育品質的提升;因此公立大學的教育經費補助已由總額的百分之二十八逐年調降為目前的百分之二十。在面對物價年年調漲而教育經費補助年年降低的情況下,學校必須自籌部分經費才能維持教育環境品質,維持學校的競爭力。

雖然學校已經成功地以推廣教育、場館外借使用如中華職籃於政大的賽程、以及停車場收費的方式增加收入,但是其收益仍然無法彌補龐大的自籌金額。

祕書室第二組組長彭立忠表示,雖然學校面臨如此龐大的經費壓力,但是仍然不願意提高學雜費造成學生負擔;而且目前教育部所規定的學費徵收名目中只有「電腦實習費」,因此無法以「資訊使用費」的名義收費。所以學校在不違反教育部規定下,選擇與實際目的相近的電腦實習費作為收費名義。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教育部對於學費中的每一筆收費都有明文規定,如果學校有違規收費的情況,請學生直接向教育部投書反應,教育部會做妥善處理並請學校公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