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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實習費的迷思
【記者吳佳音報導】自從收取電腦實習費的消息傳開,網路上便有許多同學針對此發表許多自己的看法,大多數人均質疑此項收費的合理性,對於學校動不動以「自籌經費」的名義調漲各種名目收費,覺得不滿,繼宿舍費用調漲之後,又向全校同學收取 「電腦實習費」,更讓同學們不解。 今年在同學收到註冊通知單時,若曾細看收費項目,一定發現新增了「電腦實習費」這一項。沒錯!以往進計中之前,須繳交五百元的規定已取消,本學期改為每個人均須在註冊時一同繳交三百元或五百元的電腦實習費,而進入計中也不須再檢查貼紙了。 但是,令許多同學覺得不滿的是,若我不去計中使用電腦,為何仍得繳費?自從宿舍裝上宿網後,許多同學便在宿舍安裝電腦,不僅不用到計中人擠人,也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也有使用計中的電腦,如此一來,對於繳交「電腦實習費」便非常地不願意。祕書室曾於九月中在BBS上答覆表示,現在電腦已成為一種必要的配備,不僅要配置,亦要定期更新,才不會造成資訊流通的閉塞與行政效率的低落。既為政大的一份子,就自然享受政大的所有資源,當然也得分擔一些資源運用的責任與義務。但也有同學相對提出若是為了更多的行政效率在電腦系統化後校方應在行政人員總數上有所改變另外校方以電腦實習費的名目收費卻是花在行政電腦化上這點另人不解除此之外收費亦因所屬學院差異而有所不同但比率的計算方式卻未詳細告知學生只強調受學生使用儀器設備圖書實驗實習各費的支出所影響所以收費標準有所更動。 針對全面收取電腦實習費一事計中曾於BBS上作說明:八十五年度起為配合本校經費自籌經第十三次「電子計算機推展委員會」同意,對於本校學生進入計中上課及使用電腦設備資源的同學恢復收取每學期五百元的電腦實習費,試辦一年。在這一年中執行時遭遇頗多困難尤以學生冒用、盜用他人學生證、或偽造識別貼紙的情形為最。有關計中提出的此項說明,有同學反應:為何不在管理方式上改善?(如:社資中心刷卡進門等等),卻要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強將名不正言不順的收費加於大多數同學身上。此外,計中並說明:本校業務費逐年減少,對學校其他設備(如鍋爐、冷氣)之維修產生排擠效應,為解決長期資訊發展的困境,並依教育部八十五年七月十七日台(85)高字第八五五一一一六四號函規定,於八十六年會計年度第三次財務管理委員會中決議,且經第七十九次校務會議同意,從今年開始收取此項費用。但有同學亦對於學校資源未平均分配感到質疑,例如:四季更換的花圃,不斷有冷氣冒出的商學院停車場等。而計中除強調在程序上是經過本校最高決策單位的校務會議,現實經費亦有其必要性外,便企圖阻擋所有的懷疑眼神,似乎有失妥當。 從「自籌經費」一句話,便可以衍生出如此多的收費款項;從宿舍電話、選課、熱水供應到電腦實習費,都形成學校與學生之間衝突對立的問題,對於學生的權益未十分重視。有同學希望學校額外增加費用時,可以預先告知,不要等到開始繳費才匆匆忙忙地通知。而且,在自籌經費的壓力下,不要只對學生身上「上下其手」;否則畢業之後的學生還會認同學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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